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
1. 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