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09:52信息来源: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16号)精神,现就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条件

(一)购房契税补贴

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2.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

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荆门行政区域户籍家庭,主要指购房家庭中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含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以外。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3.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三)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

申请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园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3.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四)不纳入上述购房补贴范围的情形

1.本补贴政策实施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家庭其他成员后,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同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

2.本补贴实施后将户籍迁出荆门行政区域,购房后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的。

二、补贴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三、补贴标准:

契税购房补贴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按每个家庭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按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补贴受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含本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提供)。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查。各区住建部门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

(三)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将补贴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同时将补贴发放情况上报市财政部门和移送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

六、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按市区财政1:1比例分级负担。市级承担资金通过年终财政结算由市补助各区。

七、其他事项

(一)契税补贴政策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可与非中心城区家庭(或产业工人)、高校毕业生、非荆门户籍家庭、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非中心城区家庭(或产业工人)、高校毕业生、非荆门户籍家庭、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按一套房屋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非荆门户籍家庭的户籍认定时间、中心城区园区产业工人身份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为准。夫妻双方仅一方符合条件的,应以符合条件的一方申请补贴。

(三)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应根据区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情况,及时在商品房楼盘表中将相应商品住房进行备注。

(四)购房补贴发放后,申请人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六)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七)园区产业工人的认定和购房工龄补助等由各区负责落实。


附件: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补贴申领指南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荆 门 市 财 政 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补贴类型

£购房契税补贴(                 元)

£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4万元)

£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2万元)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所购房屋情况

所购房屋小区、幢号、房号


合同网签时间


合同编号


已缴契税金额


申领补助

总金额

产业工人所在

单位、园区意见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参加工作。


单位(盖章):             园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栏仅用于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

区住建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购房补贴申领指南


一、购房补贴条件

(一)购房契税补贴

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2.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

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荆门行政区域户籍家庭,主要指购房家庭中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含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以外。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3.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三)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

申请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园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3.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四)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的情形

1.本补贴政策实施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家庭其他成员后,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同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

2.本补贴实施后将户籍迁出荆门行政区域,购房后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的。

二、补贴标准:

契税购房补贴: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按每个家庭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按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契税补贴政策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可与非中心城区家庭(或产业工人)、高校毕业生、非荆门户籍家庭、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非中心城区家庭(或产业工人)、高校毕业生、非荆门户籍家庭、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按一套房屋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补贴受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上下载,网址http://zfhcxjsj.jingmen.gov.cn/)。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非荆门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提供)。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查。各区住建部门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

(三)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将补贴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同时将补贴发放情况上报市财政部门和移送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

五、受理部门及地点

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东宝区:东宝区象山大道50号区住建局102办公室,联系电话:6065964。

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关公大道西路56号区房产中心2楼市场股,联系电话:2441558.

漳河新区: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B座7楼区住建局715办公室,联系电话:865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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