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估】关于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14:41信息来源:漳河新区科技教育局

各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提高办园水平,现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

44号)和《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鄂教规【2009】1号)有关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就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等级的申报和评估

(一)评估对象

经新区科技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资格,且办园满一年

以上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二)等级划分

县(区)级幼儿园办园水平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三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1.幼儿园以独立园舍为单位进行等级评定,一址一园,

一园一评。

2.按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

无论评估得分高低,幼儿园初评等级必须从三级幼儿园开始,然后按规定由低到高逐级申报、评定幼儿园等级。

3.新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办园满1年后可申报三级幼儿园;已取得等级的幼儿园,自评定之日起满1年后可申报高一等级幼儿园。等级认定的时间以评定该等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四)评估程序

1.自查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逐条自评。申报三级、二级、一级幼儿园的,在自评基础上填报《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申报表》和《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审打分表》,同时附上自评报告,向新区科技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幼儿园等级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2.考察指导。新区科技教育局在接到幼儿园的评估申请后,对幼儿园进行前期考察并提出整改建议,基本符合条件的,整改到位后可进行正式评估;考察不符合条件的,暂缓评估。

3.评估认定。申报三级、二级、一级的幼儿园,由新区科技教育局组织评估认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认定标准

各等级评估标准统一按照新制定的《湖北省幼儿园办园

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执行。等级认定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达到60-65分的认定为三级幼儿园:达到66-75分的认定为二级幼儿园;达到76-85分的认定为一级幼儿园。

二、评估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各类幼儿园在申报评估前,应对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开展自评并写出详实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自评工作过程及幼儿园工作评价与得分、主要成绩与作法、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等。

2.对照标准采集评估信息。评估组全体人员要听取幼儿园的自评报告;察看园容园貌和园舍设施;观看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家长问卷调查;幼儿发展状况测试;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严格对照评估标准采集评估信息。

3.严格评估过程。评估工作应按照各类指标要求分组进行。一是每个指标组按照评估等级标准写出评估意见并给

予分值认定。二是评估组全体成员要综合分析评议后,向幼

儿园反馈评估意见,最后由新区科技教育局根据其评估意见

发文认定其等级。

4.此次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结合2023年度的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一并进行。


漳河新区科技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1:《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doc

2.《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申报表》

         附件2: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申报表.doc

3.《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审打分表》(幼儿园)

        附件3:荆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审打分表 (幼儿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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