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对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二是收看视频会议。11月9日,组织新区依法治区办成员单位集中收看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对“一规划两方案”迎检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第一季度,新区管委会按时向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3.建立健全法制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年会议听取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亲自审批;对新区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干部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题研究予以解决,确保新区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细化措施,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保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工作方案》,组织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切实从严从实从细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
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组织新区各执法单位编制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统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年报数据信息,向社会公示。
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5月10日-5月12日,组织新区各单位收听收看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视频培训,学习行政处罚、行政诉讼、防范化解行政争议等相关知识,提升领导干部和法制审核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增强法治意识。
(三)强化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1.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工作方案,汇总各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对各地行政执法部门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着重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资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等内容进行评查。在评查中发现问题21个,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2.加强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力度。梳理新区各单位2022年败诉案件以及行政复议案件,对暴露出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法定程序、法律依据适用错误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2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件。
3.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工作方案,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及“新官不理旧账”、法制审核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线索。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坚持逢文必审,对起草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条。坚持“有件必备”。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市局备案,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完善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起草单位对新区管委会及新区综合办公室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间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涵盖了新区6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41件,宣布失效的19件,予以废止的2件,进行修改的1件,清理结果在新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2.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坚持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原则,在前两批清单基础上,对照上级清单,根据法律法规 “立、改、废、释”等变化,进一步梳理、调整、完善清单。经调整,共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项,新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0项。
(五)严格把关,审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
1.积极协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应诉答辩义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协调办理一审、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败诉率0%。
2.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坚持有“纠”必“履”,梳理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书,对暴露出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法定程序、法律依据适用错误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3.推广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通知》,3月底,新区各地各单位完成了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设备调试、网络配置和账号注册工作。12月底,完成了行政应诉案件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和行政应诉情况数据分析工作,一审案件录入率100%。
4.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规范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内容,规避新区在招商引资中及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2023年,审核合同31份,提出建议62条,涉及资金58.66亿元。
5.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清理新区各地各单位签订的涉及区级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协议、承诺书以及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托管、出租、出借、买卖、物业管理等合同,全面梳理、整改各地各单位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民商事活动中的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
(六)服务大局,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1.畅通渠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主要进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群众行政复议相关咨询、代为转交行政复议申请、协助进行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等工作。行政咨询服务点内公示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办案流程图、行政复议指南、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文书范本等。
2.加强培训,深化《行政复议法》学习。一是组织新区各单位收听收看线上解读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应用培训,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操作和案件办理流程。二是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焦颖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授课,提升新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强化调解,落实纠纷实质化解。将调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充分沟通、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6月,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肯定和表扬。
(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督导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市优化办文件精神,制发《2023年漳河新区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所有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对标问题抓整改。根据2023年上半年法治营商环境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足,二是未在执法司法领域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三是未申报创建先行区事项。因新区没有法院,无法在司法领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下一步,新区将从多渠道加大法治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拟以新区公安为主体申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
2.保护市场主体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以“昆仑”“雷火”行动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严打严惩。二是扎实整治涉企隐患。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周边治安巡逻防控,指导企业加强“三防”建设,深化安全防范宣传;开展万达商圈、重点场所集中清查55次,检查消防重点单位、十小场所130余家,发现安全隐患16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44份。
3.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一是排查涉企矛盾纠纷。聚焦合同纠纷、拖欠工资等矛盾多发领域,重点对高铁项目、在建项目工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动法治资源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全年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500余次,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70余起,调解成功160余起,化解率94%。二是搭建公法服务平台。全面落实了区、镇两级公法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构建集实体大厅、热线、公法服务网为一体的“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三是打造企业“法治套餐”。开展公法服务进企业活动116次,法律咨询122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七)创新宣传形式,促进全民学法守法
1.加强重点人群学习教育。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将法律法规纳入新区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教育课,将学习成效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新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各单位开展法治讲座27场次,下发无纸化学法用法通报1期。二是抓住青少年群体。新区27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完善了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等制度。各校开展宪法晨读、“讲法治故事,做合格公民”等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 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双喜司法所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承担着中小学生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责。另外,该所联合荆门益动社工在凤凰湖社区开展“宇通壹基金儿童交通安全公益行”活动,用游戏的方式增强儿童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
2.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工作要点,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新区各单位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组织新区各单位及双喜街道各执法部门在生态运动公园举行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小礼品100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集中培训“法律明白人”58名。被省政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7篇,市局采用3篇,新区微信公众号采用25篇。
3.积极打造特色普法阵地。一是实体平台普法。在广场、公园、村居设立固定标识牌、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运用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建成法治大道1个,法治小区1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广场1个,法治长廊6个,普法宣传栏100余块,各村已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二是网络媒体普法。积极运用新区微信公众号、新区门户网站、普法专栏、普法宣传群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形成积极正面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就,但是与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大,少数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导致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切实承担起各自责任,健全职责清晰、运行畅通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之间建立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制度,形成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联动机制。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通过长期稳定的学法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
(三)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中共荆门市委漳河新区工作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