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本政策制定出台,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加快产业集聚。市委市政府明确定位新区“1+2”的产业发展格局,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针对楼宇经济、高端商务咨询、现代商贸等重点领域,在现有市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本政策,对相关领域进行重点支持,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政策衔接。2020年12月,新区出台《关于支持漳河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12月底到期;市级出台的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标准较高,在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期,能享受市级政策的企业少,为吸引更多有成长性、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在新区集聚发展,差异化的出台政策,可以更好的加强政策的各层次衔接、更好的加强各类型企业的全面集聚培育。三是支持楼宇满楼。目前,楼宇经济已成为新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新区已建成商业建筑总面积98万平方,租售率62%,在建面积13万平方,未来规划建设49万平方,现待租售面积37万平方,本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做强产业集聚平台,激活楼宇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政策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今年初,新区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并全面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3月初,根据新区领导安排,新区经发局牵头,会同商务局等部门对政策进行了再次梳理,将近年来省市出台的系列相关政策、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结合新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7条政策意见。陶书记、鲁书记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策进行了研究审议,并就有关政策出台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新区经发局先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方案(审议稿)。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方案共7条内容,主要从支持楼宇经济发展、首店经济发展、展会经济发展、赛事活动发展、平台提档升级、企业进规进限、总部经济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1.主要条款:对新引进注册地在漳河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商贸、高端咨询、中介服务、家居建材等服务业企业,年运营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金额20%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
对新引进注册地在漳河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按照实际租赁金额30%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根据租赁用房实际面积,按照200元/㎡标准据实给予装修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新引进注册地在漳河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商贸、高端咨询、中介服务、家居建材等服务业企业,年运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金额40%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根据租赁用房实际面积,按照300元/㎡标准据实给予装修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主要政策依据:参照2022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荆政发〔2022〕16号)中关于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用房补贴有关条款:“租房补贴分三档:年营收3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年营收1亿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年营收3亿元及以上的平台经济企业,分别补贴年租金的40%、50%、60%,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40万元、50万元。装修补贴为:年营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平台经济企业,按照5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主要是通过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吸引一批优质的、具有培育潜质的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区,在参照《荆门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荆政发〔2022〕16号)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将奖励标准和兑现门槛进行了调整优化,兑现门槛低于市级、补贴金额低于市级,这样有利于优质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目前,经摸底估算,新区各商圈楼宇中年营收3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企业占比约50%,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占比约30%,年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占比约20%。当前空置正在招商的楼宇有37万方,按租房补贴标准测算,37万方全部租赁完毕,预计每年需要补贴资金4794万元;安装修补贴标准测算,参照2022年企业进规入库情况,预计每年需要补贴资金500万元以内。
关于房租补贴测算:一是关于补贴标准。当前,新区楼宇房租均价约480元/平方/年(40元/平方/月),按20%补贴计算,每年每平方补贴约96元;按30%补贴计算,每年每平方补贴约144元;按40%补贴计算,每年每平方补贴约192元。二是关于补贴资金测算。预估年运营收入300万元以上企业运营场所面积占比50%,按空置37万方测算(37*0.5*96),若房屋全部满楼,每年补贴约1776万元。预估规上限上企业运营场所面积占比30%,按空置37万方测算(37*0.3*144),若房屋全部满楼,每年补贴约1598万元;预估年运营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运营场所面积占比20%,按空置37万方测算(37*0.2*192),若房屋全部满楼,每年补贴约1420万元。
关于装修补贴测算:一是关于补贴标准。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按照200元/㎡标准据实给予装修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运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300元/㎡标准据实给予装修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二是关于补贴资金测算。预估规上限上企业运营场所面积占比30%,按空置37万方测算(37*0.3*200),若房屋全部满楼,每年补贴约2220万元;2022年新区新增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共22家,按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测算,需要补贴240万元。预估年运营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运营场所面积占比20%,按空置37万方测算(37*0.2*300),若房屋全部满楼,每年补贴约2220万元;目前,新区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屈指可数,每年基本新增在5家左右,按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5万元测算,每年补贴100万元左右。
(二)支持首店经济发展
1.主要条款:对经商务部门认定,在新区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中国首店、省内首店、旗舰店,并纳入规上限上企业(限上入库含大个体户),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
2.主要政策依据:参照2022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深圳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主要为避免新区商品同质化,提升城市消费能级,更大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通过引入首店,能带动新的消费增长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转型。在参照深圳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了需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基本条件,降低了奖励标准。
(三)支持展会经济发展
1.主要条款:对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和服务、管理市场主体(协会),经属地商务部门同意,在新区指定城市公共设施组织的展会活动,免收场地使用费和占用城市道路相关费用。举办展会活动3天及以上,规模达到50 个标准展位(9 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活动举办方5万元/场的一次性补贴;规模达到1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给予活动举办方8万元/场的一次性补贴。参与市外国内知名展会的,按照展位费及3名工作人员交通费各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次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主要政策依据:引用2023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全市消费快速反弹复苏年工作方案》(荆政办发〔2023〕9号)中“支持展会活动”原政策,仅将政策中“荆楚购”主题展会活动名称删除。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沿用,主要是考虑到新区拥有荆门国际会展中心、荆门剧院、多个高端写字楼以及生态运动公园,已形成发展展会经济的资源优势,未来高铁开通,新区展会商务的发展潜力将进一步加大;将“荆楚购”主题展会活动名称删除主要是希望进一步丰富展会活动内容和形式,全面加强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四)支持赛事活动发展
1.主要条款:对在新区范围内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国家级、省级各类赛事活动且符合品牌赛事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认定,给予实际总费用30%、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起重大作用的文化体育赛事,经认定,给予实际总费用30%、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
2.主要政策依据:引用2020年12月,漳河新区出台的《关于支持漳河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荆漳管办发〔2020〕9号)中“支持体育赛事发展”政策,仅在政策中增加了“文化”二字。同时,提出对赛事等级高、参与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可“一事一议”。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考虑到当前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趋势,在以前政策中增加了“文化”二字,提出了“一事一议”的具体条款,对于进一步扩大文化体育消费、促进文体旅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新区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五)鼓励平台提档升级
1.主要条款:对运营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和5000平方米以上特色商业街区、商业集聚区进行软件和硬件设施升级,实现集中收银、统一结算并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满一年的,对投资运营主体按实际投资总额50%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主要政策依据:参照2021年1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出台的《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试行办法》中“鼓励平台提档改造”政策,对投资运营主体按实际投资总额20%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主要鼓励新区现有大型商超进行软件和硬件设施升级,实现集中收银、统一结算,有利于新区商贸零售业转型升级,向平台化、系统化现代商贸集聚区转变。同时,将奖励投资额度标准提高到50%,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此工作在新区还未破零,希望以此鼓励吸引更多企业实现集中收银。
(六)鼓励企业进规进限
1.主要条款:(1)对新纳入限上统计的法人企业,正常统计满1年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外地连锁品牌在荆门注册法人企业和大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纳入限上统计满1年的,每家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业街等运营管理主体引导商户入库纳统,培育进限达5家(含)、10家(含)以上法人企业的,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方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限达15家(含)以上的,每多1家再奖励2万元,同一运营管理主体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新进规上、限上企业(含大个体),入规满一年的,配备电脑1台(价值5000元以内);对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市场运行数据的规上限上企业,对该企业给予500元/月的市场监测服务费补助;对入库的限上大个体(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大个体单位统计人员(限1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新区原有已入库规上、限上企业(大个体)享受上述同等政策。
(3)对新进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连续2年企业纳税地方实得财力部分,按100%给予发展支持奖励。
(4)对新进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进规入限”满一年后,每年按照实际用电量10%标准给予用电补贴(电费标准按供电部门基准电价核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为2年。
2.主要政策依据:第一条,引用2023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全市消费快速反弹复苏年工作方案》(荆政办发〔2023〕9号)中“支持商贸企业进限纳统”原政策。第二条,引用2020年,新区出台的《关于支持漳河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荆漳管办发〔2020〕9 号)中“鼓励企业进规入限”原政策;结合新区实际,新提出了对大个体企业进行单独奖励,有利于加强企业培育,调动企业进规入限积极性。第三条,结合新区进规入库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出台的。主要是考虑到很多企业实际经营达到进规入库标准,但考虑到税收等后续问题,不愿进规入库的,因此通过税收奖励,打消企业后顾之忧,引导企业壮大经营。第四条,参考《关于印发荆门市支持经济社会复元重振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防指发〔2022〕13号),对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用电、用水费给予50%补贴;该政策市场主体反响较好,因此参考继续沿用。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主要是鼓励市场主体引导商户入库纳统,鼓励更多企业进规入限,全面打消企业顾虑,通过水电补贴、税收奖励、统计补助等方面扶持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1.主要条款: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及以上,企业年纳税的区级实得财力部分,按70%比例给予连续3年奖励;在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按个人缴纳所得税区级实得财力的100%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名额不超过5人。
2.主要政策依据:参照2022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荆政发〔2022〕16号)总部经济产业政策中:“对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财力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每年对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财力部分的额度,按其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90%”、“对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按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实得财力的100%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8年。综合型总部补贴名额不超过10人,功能型总部不超过5人”。
3.主要考虑:本政策条款制定,主要考虑到总部经济发展将有助于新区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群,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支持总部经济做大做强做优,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城市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新区结合实际,对企业奖励门槛进行了调整,市级提出的政策支持企业是地方实得财力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新区提出的是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是基于新区税源培植和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新区当前74%的税收来源于房地产业,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新区税收大幅减少,迫切需要一批总部经济企业来改善税源结构,加强多渠道的税源培植,进一步推进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考虑到政策的支持力度大、范围广,适当对人才补贴期限和补贴名额进行了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