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 | 申报依据(文件)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办理地址 |
1 | 对市域外落户荆门金融保险中心的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给与一次性奖励。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0号) | 1.基本资料:企业提供书面申请(主要说明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业务范围、业务发展及税收情况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漳河新区金融办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会同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经漳河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 15个工作日 | 漳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2 | 纳税奖励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1号) | ||||
3 | 上市奖励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2号) | ||||
4 | 金融奖励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3号) | ||||
5 | 办公用房补贴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4号) | ||||
6 | 装修补贴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5号) | ||||
7 | 生活补贴 |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金融保险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6〕46号) | ||||
8 | 上市挂牌奖补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上市挂牌辅导协议、上市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IPO批文或挂牌批复、融资成功凭证等资料。 | 企业报惠企政策窗口,本地金融办审核,审核后报市金融局复核,提请市级财政部门批准。本级财政部门根据市级复核意见拨付奖补资金。 | 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