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漳河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荆门市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为抓手,以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努力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党工委主体责任
(一)将法治新区建设摆在党工委管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将法治新区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新区党工委于2020年5月组织召开“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新区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审议完善了《漳河新区全面依法治区2020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了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
(二)科学谋划法治新区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建设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荆门市漳河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法治新区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将法治新区建设工作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地各单位,每项任务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法治新区建设考核
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制定考核方案,出台了《荆门市漳河新区各部办委局(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荆漳法办发〔2020〕7号)、《荆门市漳河新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荆漳法办发〔2020〕8号),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提升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漳河新区在全市法治绩效考核中荣获优秀单位,在县市区中排名第3。
(四)全力优化公平正义营商环境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优化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组,出台《漳河新区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明确了“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优化涉企平安法治服务”等三大项12条措施。二是深入整治相关问题。对照市、新区交办问题清单,实行全程督办,解决了企业反映的治安环境、法治宣传、规范处警等方面问题。三是深化企业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体检,有效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务知识培训和企业职工法律知识讲座2场次,有力促进了企业依法治理和健康发展。
二、全面履行政府服务职能
(一)认真落实简政放权
一是确定区级审批事项目录。先后三次对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1928个事项进行筛选、评估、测试和调整优化,于8月制定漳河新区审批事项目录577项。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7月份编制、认领、发布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其中漳河镇141项,双喜街道136项,社区64项,村75项。三是加强镇村网办业务指导。派出4组工作人员分三批次前往辖区内57个村(社区)通过案例讲解、现场演示、现场提问等形式,详细讲解网办业务操作流程,完成128名网格员培训,两级网上办件量已位于全市前列,网办覆盖率达到100%。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店小二”服务精神。对收到差评和投诉的单位及个人第一时间启动整改程序,确保差评整改到实处、解决问题有实效。全年共完成省市新区发现反馈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整改清单23件。二是协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整合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公章雕刻等环节开展一事联办试点,将企业开办所有环节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当时办结、免费赠送一套公章,为企业开办提供了“一站办结”服务。2020年新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71户,新增注册资本19.1亿元;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印章815枚,减少企业负担6.26万元。三是改革工程项目审批方式。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实行一个审批平台运行、一个部门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行告知承诺、区域评估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强调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发放施工许可证在60工作日内办结,压缩审批时限30%以上。全年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审批事项139件,实行100%网上办理。
(三)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了《漳河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根据湖北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绩效考核系统统计数据,2020年新区“双公示”上报数量416条,信用承诺上报数量 2118个,组织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数量 108个。
三、全面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严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制发《漳河新区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特征范围,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职责、审核方式及审核责任。由新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全年审批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提出审核意见17条。积极配合荆门市立法、规章制定计划,反馈立法项目、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5件,反馈意见6条。二是开展督查整改活动。继续组织新区各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以及无谓证明事项清理。经清理,新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07件,继续有效58件,予以废止7件,宣布失效42件。新区参照法律法规、省市各级文件的证明事项共6项,目前已取消4项,建议保留2项,清理结果已进行公示并按要求上报。
(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
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2020年以来,共审核以新区管委会名义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民商事活动中对外签署的各类框架协议、意向书、招商协议等法律文件18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98条,涉及资金83.21亿元。对重大政府合同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一般政府合同实行目录备案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新区现有漳河镇、双喜街道、10个区直单位、57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分别占应聘法律顾问数的100%、67%、100%,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聘任程序、工作纪律等。二是落实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根据《漳河新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律顾问科学考核评价,强化法律服务绩效管理,将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对各地各单位年度法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坚决杜绝“聘而不用、顾而不问”,“购买服务无清单、合同兑现无台账”的现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了《荆门市漳河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荆门市漳河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清单》。要求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主要执法行为规范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二)加强执法主体规范管理
鉴于机构改革调整后出现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与现有机构职能不一致的问题,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到位后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构改革后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为47名岗位变动的执法人员申请换证,为28名新增人员申请办证,对38名离开执法岗位的人按程序注销执法证件。通过新区门户网站公示新区作废执法证件信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搭建三级平台
新区信访局大厅设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48名;组建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镇(街道)社会治理综治中心“一门两牌”;在刘院村等10个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推荐选聘37名专职调解员,制发了统一的调解案件排查登记台账和调解卷宗,做活村级平台。目前所有村(社区)平台建设和律师进村工作已经全覆盖,实现了场所规范、人员齐全、管理有序的目标。
(二)完善工作机制
科学制定了《漳河新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矛盾,推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筑覆盖村(社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定行业等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
(三)强化矛盾排查
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定期排查与重要时间段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常态化。2020年排查矛盾纠纷678次,预防纠纷163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四)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由镇(街道)以及区直执法单位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区矛盾纠纷调处管控工作。目前凤凰湖社区“睦邻帮”公益调解、车桥“五老协会”、刘院村“综合治理巡逻工作站”、却集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双喜村“巾帼调解室”等10个试点村(社区)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和特色。
新区共有调委会66个,已实现了(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2个,村(社区)调委会5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其它调解委员会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42人。截止2020年12月底,新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5起,调解成功388起,受理率、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为100%、100%和89%。
六、加强法治教育 促进全民守法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其依法履职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新区普法办每年组织约400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均为90%以上,2020年新区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在全市排名第4。开展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场,在新区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二)结合疫情等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20年,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印制了2万份《新冠肺炎法律知识问答》发放给辖区居民,做好新区新冠肺炎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小喇叭、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氛围。
(三)认真组织《民法典》进村(社区)系列活动
在广场、集市、村(社区)设立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运用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自《民法典》出台以来,新区在凤凰湖湿地公园、漳河镇、双喜街道、多个村(社区)设立展牌80余块,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同时,在辖区开展“‘典’亮生活•伴民同行”《民法典》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专题普法活动
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把对《宪法》的学习纳入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印发《2020年漳河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多家单位在新区机关及楚天城小区组织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讲座,在新区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新区1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完善了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等工作制度。各学校因校制宜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日主题班会、法治黑板报、“讲法治故事,做合格公民”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 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